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00:07:37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培训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2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3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的若干意见》和永嘉教师进修学校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机构设立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校本培训组织机构和专人负责,相关科室主任成员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总体领导、协调工作。

2、学校科研处作为校本培训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本培训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3、学校其他科室应配合校本培训。

4、校本培训的档案有专门收集、整理和归类存档。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训各位教师应签到。

2、在校本培训期间,如有事需提前请假。

3、按要求做好培训记录。

三、考核制度

1、校长办公室做好教师校本培训出勤记录,作为认定学时依据。

2、教师培训结束后上交相关记录表、册、学习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业认定培训学时。

3、每学年末进行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先进教师的评选。

4、校本培训考核合格者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认定学时。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4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 ……此处隐藏9556个字……11、每天放学后值日生必须按照画室要求按时值日,如值日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周;

12、学生必须爱惜画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加倍赔偿;

13、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14、画室窗台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15、学生不准随便带走画室物品、范画,一经发现,按盗窃论处。

○京沪培训中心教师管理:

第一章总则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耐心教学;严格管理;制订计划。

第二章细则

1、要认真解答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次提问。

2、要细心观察每一位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情绪。

3、要针对不同学生的基础和程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有效教学。

4、要经常关心学生的课下生活和课下时间安排。

5、要为学生制订适合于学生本身的课下学习计划。

6、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风格来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进步。

7、保证每天为每一位学生都讲解到;保证每天为一半以上的学生修改画面。

8、保证一周内能够做两次完整的现场绘画演示(指定主教教师)。

9、保证画室内安静;保证画室内纪律(每月培训中心要组织纪律评比)。

10、保证认真验收当日学生的课下作业。

○教师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教师必需保证上课时间、上课精力和上课质量。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培训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休息,周二至周日上班。

第二条教师在6月至次年3月实行每天10小时工作制;3月至6月实行每天9小时工作制。

第三条教师每天出勤实行打卡制,每天打卡三次,分别为7:55;12:55;17:25。每次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找人代打,如有发现舞弊代替打卡者,将对双方做出每人罚款500元的处罚处理。

第四条教师每天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在上课前5分钟到教室组织学生上课,否则算迟到。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者扣工资5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者扣工资10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者扣除当日工资的50%+100元。

第五条教师旷课一天(上午、下午、晚上)扣除当日工资+200元。

第六条1、请事假者必须报请上级批准,批准后方能给假。请事假者根据请假时间按小时工资进行扣除,每月的请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天即20个小时。

2、请病假者按每日工资的50%进行扣除。

○教师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将予以重奖;对于工作懈怠的教师将予以重罚。

第二章细则

奖励条例:

第一条一周内主教教师除正常的做两次绘画演示之外,每多做一次完整绘画演示奖励100元(每周主教教师最多做三次绘画演示)。

第二条月考中(每月10日月考)本班学生占培训中心总排名前15名中6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

2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00元;8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3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150元;10位以上,奖励本班教师各5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200元。

第三条每月的班级纪律评比中第一名的班级教师各奖励100元,其中主教教师奖励50元。(每月11日组织纪律评比)。

第四条培训中心年终要评选3名优秀教师(主教、班主任、助教各一名)年度大奖。

奖金为:主教教师—10000元人民币;班主任教师—7000元人民币;助教教师—5000元人民币。

评选参考标准:

1、年度本班专业考试过线成绩。

2、每月本班学生的投票鉴定。

3、平日教学成绩。

4、培训中心负责人评定。

5、考勤记录。

6、奖惩记录。

违纪条例:

每月每位班主任和助教有15个积分,每次按违纪条例不同扣除相应的积分,当积分扣完后按20元/分扣除当月工资实施罚款。

第一条画室中每不安静一次,本班教师各扣1分。

第二条画室内卫生十分恶劣,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三条上课前教具没有备好,本班教师各扣2分。

第四条教师在上课期间长时间发手机信息、打电话扣3分。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历年任课工作量,教学态度(总结、评语),教学水平(评估材料),教学效果(学生成绩),业务进修情况,学术科研成果(教材,论文)等基本情况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教学管理重要档案之一。1、教师业务档案,一式二份,一份由教师自己保管,一份由教务处存档。2、每学期结束后,教师按要求上交各种材料,填报教学科研成果、著作、论文,会同教务处的各种评价,检查结果等装入教师业务档案。3、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处专人归档管理,检阅和摘抄教师业务档案,须经主管校长批准,管理员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有关内容。4、凡经核签的教师业务档案中所记载的内容,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

京沪培训教具管理

教具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总务处控制总数量。教务处进行统筹管理,具体办法是:

1、教师所用教具必须填写教具借用记录,每学期开学时领取,本学期注明借用及归还日期。

2、教具用完后应按时归还,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归还时管理人员应当检查教具完好程度,如

有损坏应填写“教具损坏单”,说明损坏原因,酌情处理。

3、按计划购置教具,分类编号上架,贵重教具应同相关教研组长或教师共同验收。

4、新增添的教具及时通知有关教研组长或教师,以便得到充分利用。

5、凡有电器线路的示教版,应定期通电检查,以保持示教版的完好程度。

6、教具应分科陈列在专用柜内,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工作。

7、挂图应按学科,顺序编号。

8、管理员应与各个教研组密切联系及对编制教具维修计划,并且报教务处审批实施。

9、管理员应保管好教具说明书和合格证,便于配购备件和维修件。

10、管理员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柜干净和教具光洁。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4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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